摘要: 原標題:12歲學生弒殺親生母親 看教育的本質到底是什么? 12月2日晚9點半左右,該市泗湖山鎮(zhèn)發(fā)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殺害親生母親的案件。經初步審訊,
原標題:12歲學生弒殺親生母親 看教育的本質到底是什么?
12月2日晚9點半左右,該市泗湖山鎮(zhèn)發(fā)生一起未成年人持刀殺害親生母親的案件。經初步審訊,12歲在讀男生吳某康因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后心生怨恨,于12月2日晚9時許持刀將母親殺死。3日上午,鄰居發(fā)現(xiàn)情況后向公安機關報警。目前,案件正在進一步偵查中。
一年之前,湖南沅江曾發(fā)生學生殺死班主任案件,令全國震驚。在一年之后,當地又發(fā)生未成年學生殺母案。雖然這兩起案件并無關聯(lián),然而,必須引起深思的一個問題是,去年的弒師案,曾引發(fā)輿論廣泛關注,討論學校教育、家庭教育的問題,但現(xiàn)實中的教育部門、學校,認真反思這些問題了嗎?還是回避問題,對問題淡化處理?對于弒師、殺母這類惡性案件,地方教育部門、學校、家庭和全社會,都必須直面,分析這些極端個案背后的根源問題,采取切實辦法改進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和社會教育,否則,惡性的極端個案,會換個地點、換個時間再次發(fā)生。
每一起極端事件,都有其偶然因素,但是,也有共性。去年發(fā)生的弒師案,當事學生不滿班主任的管教,在與班主任教師發(fā)生爭執(zhí)后,拿出隨身攜帶的彈簧跳刀刺傷了教師;剛發(fā)生的殺母案,還在調查之中,初步審訊得到的是起因是,當事男生不滿母親管教太嚴、被母親打后心生怨恨。這兩起事件都指向教師、家長的管教問題。這說明,如何教育、引導學生,需要尊重學生的人格,注意方式、方法,但很顯然,在惡性案件發(fā)生后,大家并沒有從中反思、吸取教訓。
一個普遍的看法是,這事兒發(fā)生在別人身上,不可能發(fā)生在自己身上。因此,即便媒體有對這類案件的報道,但是,家長并不會改變自己的管教方式,還有很多家長信奉“棍棒教育”,包括對眼前這起惡性案件,還有網友認為,現(xiàn)在的孩子不得了,家長打罵一下就受不了,應該平時管得更嚴格一些。這種邏輯太荒謬,以為粗暴管教會培養(yǎng)學生的抗打抗罵能力,完全無視學生也有人格尊嚴。不尊重學生人格尊嚴的管教模式不改,惡性事件就難以避免,受到嚴重人格傷害的學生,就會走極端,要么傷害自己,要么傷害他人,包括親人。
在討論如何教育學生時,一些人的觀點也很極端,比如,要求教育重視學生的人格、尊嚴,有人就說,那就不能管學生了,似乎就沒有既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又對學生進行合適教育、管理的方法似的。像去年弒師案發(fā)生后,有人就感慨教師不要管學生,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而怎樣既尊重學生人格、尊嚴,又對學生進行教育、管理,恰恰是在惡性案件發(fā)生后,學校和家庭、社會,需要共同思考的。
然而,在惡性事件發(fā)生后,地方教育部門、學校大多不是把其作為典型案例加以分析,而會遮遮掩掩,希望盡快處理問題,避免影響當地的教育聲譽。這并非負責任的態(tài)度。這和目前整體基礎教育的價值導向有關??傮w看來,在唯分數論、唯升學論的教育評價體系導向下,基礎教育辦學,重視對學生的知識灌輸教育,而忽視對學生的生活教育、生命教育、心理教育,學校、家庭會以“為學生好”為由,要求學生按教師、家長的管教去做, 服從管教的就是好學生,不服從管教就是壞學生。這是產生師生沖突、親子矛盾的根源??刹簧賹W校、家長并沒有意識到?;蛘哒f,即便意識到,但由于教育評價導向未變,因此,并不愿意調整,還是繼續(xù)之前的管教模式,得過且過。
大家所見的就是,每次惡性事件發(fā)生后,輿論都會分析學校教育、家庭教育存在的心理教育、生命教育缺失,然而,現(xiàn)實中由此就重視心理教育、生命教育的學校、家庭,并不多。甚至有人以適者生存,來看待惡性事件,這是教育競技化導致的功利教育觀,讓教育變?yōu)槔淠姆謹蹈偁帲狈θ宋年P懷,缺乏愛。是時候改變這種功利教育觀了,教育的本質是育人,是讓每個個體得到健康的成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