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青少年極端行為的表現形態(tài) (1)青少年極端行為針對的對象多種多樣。首當其沖的是同學。馬加爵連殺4位同學,林森浩毒殺室友黃洋。在許多校園霸
原標題:青少年極端行為的表現形態(tài)
(1)青少年極端行為針對的對象多種多樣。首當其沖的是同學。馬加爵連殺4位同學,林森浩毒殺室友黃洋。在許多校園霸凌慘劇中,一些霸凌者對同學痛下殺手,種種手段和情節(jié)令人發(fā)指。第二是教師。近年來,有不少大學、中學,甚至小學的教師成為弒師案件中的不幸受害者。第三是產生矛盾糾葛的他人。比如,2016年5月5日傍晚,安徽男子向上海女子求愛不成,在女子公司當場捅死對方,現場鮮血橫流。第四是親屬。甘肅逆子司某弒母,河南16歲少年雇武校冠軍殺害父親、姐姐。
最后是青少年自身。這些年,各地都有一些青少年跳樓割腕上吊吞藥,屢屢上演自戕慘劇?!吨袊逃l(fā)展報告(2014)》[2]搜集了2013年79例中小學生自殺案例。報告分析指出:中小學階段自殺率最高為初中。北京大學《中學生自殺現象調查分析報告》披露:中學生5個人中就有1個人曾經考慮過自殺,占樣本總數的20.4%,而為自殺做過計劃的占6.5%[3]。僅2010年上半年,江蘇省自殺的大學生人數就超過40人[4]。
(2)青少年極端行為所采用的手段多種多樣,都以致人/自己于死命為直接目標,非常直接,非常殘忍。2014年網上流傳的一段視頻中,一幫青少年用腳猛踢,助跑起跳,飛踹同學,還多次搬起水泥塊砸向同學頭部。同學不再動彈后,他們還紛紛解開褲子,對同學身體撒尿。四川師范大學大一學生騰某殘忍殺害室友。死者身中50多刀,頭頸離斷,光遺體縫合整容就花了將近2萬元。2016年5月5日,因日常學習產生矛盾,濟南一初三學生吳某在礦泉水瓶中放入0.5克硝酸鉛,致同學鄭某中毒。種種手段簡單而極端,令人發(fā)指。
(3)青少年中的種種極端行為,之所以被稱為極端,關鍵就在于它們并非一般性傷害他人或自身,而是一言不合,便直奔要害,招招致命,直接引發(fā)命案。從網絡搜索的內容來看,“男子吃宵夜因鄰桌男盯自己看,將對方數刀捅死”“男子與女燒烤攤主口角,持刀將其捅死”“男子捅死情敵被判死緩死者家屬索賠10余萬”“男子不滿相戀6年多女友另結新歡,持刀捅死情敵”“丈夫夜歸發(fā)現妻子出軌,將‘情敵’捅死被刑拘”......這些慘劇的主角基本都是青少年。除了直接毀滅他人生命外,多地還屢發(fā)青少年通過跳樓、投河、上吊、割腕等多種形式毀滅自己生命的慘劇。
總之,在近年頻發(fā)的青少年極端事件中,直接毀滅他人或自身的生命,這已經成為一種基本的“劇情”要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