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減負和治理培訓機構是治標還是治本? 事件:2月26日,教育部等四部委聯(lián)合發(fā)文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活動;3月5日的政
原標題:減負和治理培訓機構是治標還是治本?
事件:2月26日,教育部等四部委聯(lián)合發(fā)文減輕中小學課外負擔,開展校外培訓機構專項治理活動;3月5日的政府工作報告,總理在談到2018年教育工作時,提出:著力解決中小學生課外負擔重問題;幾乎與總理講話同時,一篇《教育部,請不要給我的孩子減負》一文在全網(wǎng)刷屏,足以見證應試教育的厚重民意基礎。
2018年可能是歷史上高喊對學生“減負”調(diào)門最高的一年,也是“減負”爭議最大的一年。學生課業(yè)負擔過重是不爭的事實,而且存在著以下四大轉移趨勢:
*從校內(nèi)學習壓力向校外培訓壓力轉移;
*從工作日負擔過重向假期負擔過重轉移;
*從學生個人負擔轉為全家的共同負擔;
*從單一課業(yè)競爭轉移為分數(shù)、特長、素養(yǎng)的全方位競爭。
上圖:培訓機構盛況。
問題的焦點不在要不要減負,而是該如何科學減負。此次治理校外培訓機構,主要著眼點是:
*提高培訓機構準入門檻(包括場地、人員、師資、辦學時間等);
*限定培訓機構教學內(nèi)容(不得提前教學、超綱教學);
*禁止培訓機構組織各類學科考試和競賽;
*切斷機構競賽和公立學校招生的聯(lián)系。
距離四部委治理培訓機構快一年了,效果如何呢?目前看主要成果就是各地摸排了培訓機構的基本情況,公布了培訓機構的“白名單”“黑名單”,其實就是提高了準入門檻。
然后呢?門檻提高了,大機構生意更好了,趁機提高收費,小機構化整為零,家長的經(jīng)濟負擔更高了,好處是降低了選擇成本;禁止提前授課和超綱教學,基本無法落地,頂多是倒逼機構準備兩套教材備查而已;禁止培訓機構組織學科競賽,只能在一段時間減少了大型聯(lián)考,只會催生出更多小型內(nèi)部測試。
總結:
只要升學競爭依然激烈,校外培訓就是剛需;只要校內(nèi)教學不解決個性化、分層化需求,校外培訓就是剛需;只要就業(yè)市場的學歷崇拜愈演愈烈,基礎教育軍備競賽就是剛需;只要國民待遇存在“三軌制”(公務員、體制內(nèi)、體制外),激烈應試競賽就是剛需;只要生存焦慮依然存在,教育比拼就無處不在。
目前來看,沒有社會整體的系統(tǒng)改革,針對教育“減負”的所有措施都只是揚湯止沸的治標之策,距離釜底抽薪的治本方案相去甚遠。
原標題:16歲中學生獲正高職稱后續(xù):簡歷網(wǎng)頁已撤,公號信息已刪除 近日,一
快資訊2024-11-15 20:54: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