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六年級男生向女童潑開水無需承擔刑責 教育局回應讓人咋舌 近日,在廣東韶關發(fā)生了一件備受矚目的校園事件。一名年僅 6 歲的女童在學校遭到
原標題:六年級男生向女童潑開水無需承擔刑責 教育局回應讓人咋舌
近日,在廣東韶關發(fā)生了一件備受矚目的校園事件。一名年僅 6 歲的女童在學校遭到了六年級 11 歲男生的開水潑灑,導致女童的面部、胸口以及大腿處燙傷情況十分嚴重,經(jīng)醫(yī)院診斷為二度燙傷。事件發(fā)生后,媒體進行了報道,校方和教育局表示,此次事件屬于惡作劇行為,并非故意為之。同時,有律師對此進行解讀,指出 11 歲的男生無需承擔刑事責任,而女童的監(jiān)護人可以要求對方承擔賠償責任。這件事情被曝光后,“校園霸凌”這一話題再度引起了高度的關注和激烈的爭議。
這里有幾點疑問不明白
(僅個人觀點)
1.已經(jīng)上六年級了,難道還分不清楚溫水和開水的區(qū)別嗎?
2.一句“惡作劇就想敷衍了事”?
3. 學校和教育局的回應讓人難以接受,這怎么能是單純的惡作劇呢?必須給女童和她家里人一個交代。”
4.換作學校里任意一位老師的孩子被這樣惡作劇請問他們是否認可這個結果! 想必這誰都無法感同身受吧,那個孩子不是父母的寶啊。
視頻發(fā)布后,網(wǎng)友們紛紛站出來表示了自己的看法,讓我們一起來看看網(wǎng)友們怎么說的吧:
有網(wǎng)友表示:不管水是40℃還是100℃,往人頭上潑水是個什么行為?一句惡作劇就帶過去了?關乎孩子的請相關部門一定公平公正處理!
網(wǎng)友表示:建議賠償受害者醫(yī)藥費,護理費,生活費,補課費,額外再支付100萬精神損失費。保證對方的家長以后會把孩子教育的安分守紀。
還有網(wǎng)友認為:惡作劇,就是故意。受害者不認為是惡作劇。惡作劇不是理由,意外造成死亡或受傷的,不減輕責任。就算是頭頂潑涼水也很過分吧,真是壞種。
也有網(wǎng)友認為: 這絕對不能認定為惡作劇,六年級的小孩已經(jīng)能忍認識到嚴重性,如果校方一意孤行,將可能帶來嚴重后果
另有網(wǎng)友表示:這種嚴重的傷害他人的行為男孩及其監(jiān)護人都應承擔責任,不能因為未成年人就有權逃脫法律的制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