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1大學撤銷一研究生學位 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零容忍!
摘要: 原標題:211大學撤銷一研究生學位 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零容忍! 1月10日,長安大學官網發(fā)布一則撤銷學位公告。 公告顯示,該校一名周姓碩士曾于
原標題:211大學撤銷一研究生學位 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零容忍!
1月10日,長安大學官網發(fā)布一則撤銷學位公告。
公告顯示,該校一名周姓碩士曾于2018年6月獲學校工程碩士專業(yè)學位,經學校學位論文作假有關調查程序,認定其碩士學位論文存在“剽竊文字表述”作假行為。
經2025年1月校學位評定委員會會議審議并表決通過,決定撤銷其碩士學位,并注銷其學位證書。
自2025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
學位申請人、學位獲得者在攻讀該學位過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學位評定委員會決議,學位授予單位不授予學位或者撤銷學位:
?。ㄒ唬W位論文或者實踐成果被認定為存在代寫、剽竊、偽造等學術不端行為;
?。ǘ┍I用、冒用他人身份,頂替他人取得的入學資格,或者以其他非法手段取得入學資格、畢業(yè)證書;
?。ㄈ┕プx期間存在依法不應當授予學位的其他嚴重違法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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