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原標題:年級主任讓學生砸手機手表,教育不能以暴制暴 據(jù)澎湃新聞報道,3月22日,射洪市綠然學校一學生在問政四川平臺反映稱,2024級年級主任何某多
原標題:年級主任讓學生砸手機手表,教育不能以暴制暴
據(jù)澎湃新聞報道,3月22日,射洪市綠然學校一學生在“問政四川”平臺反映稱,2024級年級主任何某多次把班上同學的手機讓同學給砸了,該學生表示希望2024年11月何老師讓自己砸的1900的手表能夠得到賠付。
3月27日,射洪市12345政府服務熱線受理中心回復稱該教師未能控制好自身情緒,已作了相應賠付;市教育體育局已責成學校充分認識此類問題的嚴重性。
學生違反規(guī)定在課堂上違規(guī)使用電子產品的行為,不僅影響自己的學習狀態(tài),還影響其他同學。涉事老師教育學生有多種選擇,比如將電子產品沒收等到放假后歸還,或者與家長商議該如何處理,是由家長取回還是在征得家長同意下銷毀,都是合適的做法,但是該老師直接選擇讓學生把自己的手表砸了,這就不妥了。
根據(jù)《民法典》第二百六十七條規(guī)定:“私人的合法財產受法律保護,禁止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侵占、哄搶、破壞。有律師表示,教師要求學生自行毀壞手機、手表,涉嫌侵犯學生財產權,需承擔民事賠償責任。雖然該事件中何老師已經作了相應賠付,但是背后行為卻值得教育者們反思。
教育的長期性和滯后性就決定了教師當下對學生的“諄諄教導”,也許多年后學生才能明白當年的良苦用心。因此,老師們本著“一切為了學生好”的初心管理學生值得尊敬。
只是時代在變化,教育觀念也得更新,當教師行為不再合適也是要糾正的,不能讓老師管教了學生也“傷”了錢包,學生傷心老師也寒心。
學生課堂上玩手表影響了自己和他人學習,該教師選擇以情緒化方式強迫學生自毀財物,實質上將教育懲戒變成了“集體暴力”——你們看“不聽話”就是這個下場。類似讓學生砸手機的事情發(fā)生了多次,是涉事教師踩著法律紅線不自知,還是從沒把學生當做自然人尊重,不求“育人”只求“控人”以維持秩序呢?
以前禁止學生看課外書,到如今禁止學生玩手機。每一代師生之間都有不同的“對抗”焦點,但不變的是總有個別老師不尊重學生的個人感受,難道從來如此便對嗎?
教育界應該捫心自問,這樣的“年級主任”是否僅存在于這一個學校?教育部門和學校是不是該從此次事件中反思,如何將《民法典》物權保護、《未成年人保護法》權益優(yōu)先原則嵌入教育日常,真正做到以法育人呢?
學校不是暴力與強權的博弈場,更不應成為教師宣泄情緒的舞臺。師生關系的本質是雙向尊重,學生恪守尊師重道之禮,教師亦當以平等之心相待。真正的教育,應當是用心靈喚醒心靈,用尊嚴培育尊嚴。